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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自主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7:09:00 点击次数:

合政秘〔201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7年合肥市自主创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16日

2017年合肥市自主创新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市委市政府2017年科技创新工作安排,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科技创新发展,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成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战略平台,围绕构建技术、金融、平台和政策四大创新支撑体系,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0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技术合同交易额分别增长15%以上,新增各类研发机构100家以上,成功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示范,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合肥市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规划》。

2.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程。落实《合肥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施方案》和《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3.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

4.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高新区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当好龙头。

(二)完善创新体制机制。

5.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增强政府投入引导和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的能力,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6.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定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充分利用自主创新政策手段,聚焦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安徽创新馆等建设和功能设计,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才创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7.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开统一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制定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管理制度,推进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加强战略规划、创新政策、实施监督等统筹协调职能。

(三)构建创新平台新体系。

8.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全力推进超导核聚变中心、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空地一体化合肥网络中心、联合微电子中心、离子医学中心、分布式智慧能源创新中心、大基因中心、中科大高新园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以大科学装置为基础的大型科技行动计划,实现学科建设、人才汇聚等协同发展,孵化一批前瞻性技术和成果。在政府管理、企业创新、科技金融、财政支持等方面改革探索,形成规范高效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运行机制。

9.推进新型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加快推进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知名研发机构合作新建一批新型协同创新平台。

10.推进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建设。启动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完成总体规划、区域布局等,坚持特色、高端、智能、生态“四位一体”,坚持产业、平台、服务、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全球知名创新共同体、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全省创新发展新引擎。加快推进安徽创新馆建设,完成展陈与功能设计等,坚持形式与内容相结合、展示与体验相结合、展陈与活动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原则,谋划打造创新创造成果的展示中心、创新创业孵化路演中心、科技创造生活的互动体验中心、青少年创新培育活动中心。

11.推进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加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支持高校院所、投资公司、龙头企业设立众创空间、建设孵化器,新建一批创新创业园。依托行业龙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在量子通信、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四)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

12.加快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围绕产业关键环节,谋划和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速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大力推进燃气轮机、数控机床、机器人、通富芯片、射频芯片等一批重点项目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

1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强化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语音、量子保密通信等新产品示范应用。

14.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建设具有国际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为突破口,引导资源要素集聚。聚焦具有先发优势的重点领域,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新型显示、光伏及新能源等产业集群。

15.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加快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努力打造引领全省、示范全国的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制造强市。争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建成一批国家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产品。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开展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16.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多功能开发,加快都市休闲农业、定制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

17.促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建设服务业集聚区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大数据、工业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做大做强会展业。

18.加强社会领域科技创新。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减灾防灾等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等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19.扩大对外科技开放合作。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推进德国创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鼓励各类高端研发机构在肥集聚发展,支持企业、高校院所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

(五)提升创新创业发展新动力。

20.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新增各类研发机构100家以上,引导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1.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落实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力争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建立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和市场化薪酬制。办好“双创活动周”活动,鼓励各类机构举办创新创业大赛。

22.加快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阶梯型孵化体系,新建一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全面促进创新创业。全面开展“四进四扶”活动,培植一批“双创之星”。

23.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继续推进高科技企业创新贷、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专利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加强优质科技型企业投资和分类辅导,培育更多挂牌上市企业。

(六)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24.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加大PCT专利、专利诉讼、小微企业专利等支持力度,保持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优势地位。推进企业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开展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预警,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25.增强知识产权执法与维权能力。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与信息交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假冒专利查处,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执法培训活动。

26.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推进肥西县、包河区、蜀山区、高新区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建设。加强市、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利检索服务、专利运营和托管服务等平台体系建设,创建品牌服务机构,加快建设合肥专利运营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全市自主创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1.全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0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

2.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5%以上。

3.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

4.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5%以上。

5.全面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

6.调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加大落实力度,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推进江淮大众、蔚来汽车、奇瑞汽车、国轩电池、智能网联电动汽车检验检测中心等重点项目。

7.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

8.会同市发改委依托国家大科学工程和重大研究项目,推进量子通信、高性能计算机、超导、高端医疗装备等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开发及产业化。全力推进超导核聚变中心、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空地一体化合肥网络中心、联合微电子中心、离子医学中心、分布式智慧能源创新中心、大基因中心、中科大高新园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9.加快推进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10.会同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启动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着力打造全球知名创新共同体、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全省创新发展新引擎。加快推进安徽创新馆建设。

11.围绕产业关键环节,凝练、谋划和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集成电路、机器人、燃气轮机、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精密铸造、光伏储能等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突破。

12.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安徽合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争创国家一流园区。

13.新增一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面开展“四进四扶”活动,培植一批“双创之星”。

14.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新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100户以上。

15.落实《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完善天使基金管理办法,力争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

16.推进高科技企业创新贷、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专利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政策。

17.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利检索服务、专利运营和托管服务等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合肥专利运营中心。

18.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假冒专利查处,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效能。

二、市发改委

1.培育壮大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机器人、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2.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推进超导核聚变中心、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合肥中心、联合微电子中心、离子医学中心、分布式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大基因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市场化管理改革。

3.争创国家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

4.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5.新增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2家。

三、市经信委

1.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比重全省领先。

2.促进万元GDP综合能耗持续下降。

3.提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4.获批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争创中国软件名城。

5.培育智能语音、智能制造、光伏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智能语音产业园落地项目数达100个,继续实施“机器换人”行动计划,全年新增200兆瓦光伏发电工程。

6.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7.全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0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左右、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2家。

四、市农委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全国种业强市。

2.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一批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培育植物新品种20个以上。

3.培育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四支队伍”,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4.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县(市)区开展科技合作,共建院(校)企、院(校)县合作点。

五、市城乡建委

1.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工作。

2.组织编制《安徽省综合管廊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

3.开展地下管线测量工作,实现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

4.组织实施10项建筑业应用新技术示范工程。

5.牵头推进充电桩建设等工作。

六、市国资委

1.指导市属国有企业高效运作创业投资基金,加强投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GDP比重。

2.扩大科技金融担保服务覆盖范围,优化产品结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充电站建设。

七、市教育局

1.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活动,在职业院校中开展“双创教育”。

2.加强《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宣传与落实。

3.加快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4.推进课堂创新教育,加强在校学生科学素养培养。

5.鼓励在校职工应用新能源汽车,利用学校停车场配建充电桩。

八、市公安局

1.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完善公安信息技术系统建设。

2.加速推进天网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全面提升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效益。

3.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标识或专用号牌发放等工作,争取将公共充电桩及其附属车位管理纳入《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4.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九、市财政局

1.完善2017年自主创新支持政策,做好资金安排和兑现审核工作,支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

2.市本级财政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支持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4.加快建设国家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5.积极推进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

十、市民政局

1.加大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科技咨询和服务、推广科技成果。

2.加快科技服务类行业协会和组织建设,支持民办科研机构发展。

十一、市人社局

1.做好“万人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力投入比例”指标任务的统计和组织推进工作。

2.组织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遴选与推荐,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服务与管理工作。

3.推进合肥技师学院组建工作,组织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全年新培养技师1270人以上、高级工19730人以上,新认定5-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4.编制《2017年度合肥市重点单位人才需求目录》等,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大重点企业招才服务力度,组团赴省内外招聘紧缺急需人才。

5.做好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2017年社会服务人才岗位购买工作,开展社会服务人才培训、奖补、见习(实训)和表彰,新增见习(实训)基地10-20家。

6.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园建设,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十二、市国土局

1.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建设时序,保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技创新项目用地需求。

2.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用地。

十三、市商务局

1.确保“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地方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指标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

2.完善安徽青年电商园、蜀山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园区的综合配套功能,推进滨湖光谷联合金融港、安徽莲花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肥东)互联网生态产业园等园区的建设与招商工作。

3.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持续增加。

十四、市文广新局

1.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合肥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加快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2.选育一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安徽省第六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3.做好20期自主创新节目宣传工作。

十五、市规划局

1.做好自主创新重大项目规划服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2.开展中科大高新园区和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3.配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及验收工作。

十六、市城管局

1.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宣传科普工作,推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牵头组织推进市容环卫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3.会同市公安局加强对充电桩及其附属车位的管理。

十七、市环保局

1.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2.推动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创新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升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重。

4.支持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支持开展车用电池回收处理和梯次利用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十八、市统计局

1.做好《安徽省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等指标衔接及统计工作,做好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相关工作。

2.建立规范的科技统计基础台账,做好科技统计监测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做好各项科技统计报表年报工作,配合完成各项科技目标考核。

4.扩展研发统计年报,做好合芜蚌自主创新目标统计。

5.完成规上工业科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十九、市工商局

1.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

2.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优化市场环境。

3.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4.全面提升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5.按照国家部委的统一部署,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试点工作。

二十、市质监局

1.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组织制定3项国家或行业标准、10项地方标准,做好全市重点产业标准化服务工作。

2.加强家电质检中心能力建设,打造综合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3.组织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国家标准的落实,加强对充电桩的性能、质量等检测和评价。

二十一、市招商局

1.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10场以上招商活动。

2.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大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招商力度。

3.加强与国内外500强企业和知名企业合作,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国际性市场开拓;突出招大引强,注重招才引智,优化招商结构,提升招商水平。

4.对一些牵动性强、影响力大、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十二、市金融办

1.加强全市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建设,培育和辅导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在全国股转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2.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投基金,促进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

3.促进各类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更多优质资金资源。

4.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二十三、市公管局

1.强化政府采购“两创产品”优先政策的落实。

2.利用新媒体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各类交易完善立体化服务网络。

3.做好科技创新项目及活动招投标工作。

4.在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招标采购中,落实财政采购预算安排的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

二十四、市国税局、地税局

1.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

2.协助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3.配合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所有权“三权改革”和企业股权与分红激励工作开展。

4.加强科技型企业税法知识的宣传培训。

二十五、市人才办

1.推进国家“千人计划”等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实施,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院士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做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推荐申报和资金配套工作。

2.制定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人才分类目录及认定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

3.围绕创新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实施“双引双培”四大计划、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4.推进合肥大科学中心、中科大先研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在人才引进、团队建设、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和人才服务等方面重点扶持。

二十六、市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1.组织开展合肥创新型城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肥大科学中心对外宣传工作。

2.围绕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精心策划2-3场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七、市总工会

1.组织开展合肥市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2.组织开展合肥市第二届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

3.积极做好合肥市第五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评选的筹备工作。

二十八、市科协

1.申报“中国(合肥)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争取承办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活动。

2.全面实施《合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不断提升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

3.举办合肥市第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第三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

4.举办“中国·合肥科学家企业家讲坛”。

5.打造10个左右品牌学会,举办10场学术活动。

6.推进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建设。

7.推进四大开发区和市属高校成立科协组织。

二十九、团市委

1.开展青年菁英进校园、青年创业高校行等活动,培育青年创新创业文化,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和大学生返乡创业。

2.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平台,争取再举办《创业英雄汇》海选合肥站活动,开展合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品牌。

三十、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1.充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新主体的有效信贷投入,支持其加快发展。

2.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信贷政策,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衔接,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

三十一、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1.落实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拓展新业务品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融资服务。

3.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型企业银企对接活动。

4.积极向监管机构申请投贷联动试点资格。

三十二、高新区

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

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

3.推进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争创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加快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4.加快建设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安徽军民融合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合肥研究院等。

5.推动中德(合肥)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和合肥市“侨梦苑”暨侨商产业集聚区建设。

6.实施科技服务互联网平台建设等工程,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7.开展创新贷业务,做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工作,推进科技金融结合。

8.启动实施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执法。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

三十三、经开区

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

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4.继续推进双创平台建设。

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

三十四、新站高新区

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

2.认真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

3.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区。

4.加快建设北航合肥科学城、联合微电子中心、少荃湖科技产业园、京东方科技产业园等。

5.打造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材料和元器件、智能终端四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新型显示产业。

6.加快建设网上技术交易平台。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

三十五、合巢经开区

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

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

3.围绕生物医药、安全食品、燃气轮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培育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一批省级集聚发展基地。

4.加强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中国农科院合肥食品创新研究院、中科合肥微小型燃气轮机研究院、动漫游戏产业园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

三十六、四县一市四区

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

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

3.积极开展创新型园区创建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4.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机构。

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

2017年各县(市)区、开发区目标任务表

 

单位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家) 发明专利

 

申请量(件)

发明专利

 

授权量(件)

肥东县 4 1846 112
肥西县 10 2743 651
长丰县 8 969 97
庐江县 3 234 45
巢湖市 3 644 75
瑶海区 2 534 102
庐阳区 8 1355 216
蜀山区 12 2511 751
包河区 10 3940 1335
高新区 62 7728 1048
经开区 13 3970 612
新站区 8 1613 467
合巢经开区 2 398 20
合计 145 28485 5531
备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中不包括重新认定企业。

 

2017年合肥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 标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市财政局  
2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市科技局  
3 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人年) 市人社局  
4 万人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量(件/万人) 市科技局  
5 高新技术企业数及与规上工业企业数之比(%)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6 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比重(%)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7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市经信委 市科技局
8 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占进出口总额比重(%) 市商务局 市经信委

 

市科技局

9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10 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市经信委  

 

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创新要素集聚能力 1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人年)
2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
3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地区GDP比重(%)
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业总收入占地区GDP比重(%)
5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业总收入占地区GDP比重(%)
6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营业总收入占地区GDP比重(%)
7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营业总收入占地区GDP比重(%)
8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合计(个)
9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合计(个)
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10 科技进步贡献率(%)
11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12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13 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
14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5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
16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创新创业环境 17 每万人新增注册企业数(家/万人)
18 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占地区GDP比重(%)
19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数量(家)
20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数量(家)
创新对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 21 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重(%)
22 万元GDP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2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
24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地区GDP比重(%)
25 农村贫困人口数占农村户籍人口比重(%)
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 26 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27 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占企业研发经费比重(%)
28 党委政府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或意见及配套政策
29 拥有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
30 党委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新格局
特色指标 31 体现特色优势的指标例,如:突出原始创新城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数量、人才工程引进人才数等;突出企业创新城市企业R&D支出占全社会R&D支出比重等;突出产业技术创新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等;突出创新创业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等;突出绿色生态创新城市森林覆盖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突出开放创新城市引进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和研发机构等的数量、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等。
注:各指标解释详见《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6〕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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